寺库平台规则总则

第一章 概述

1.1 为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保障用户和商家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平台的规范化运营,现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要求,制定《寺库平台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寺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寺库官网、App、其他销售合作平台等)的所有商家,包括但不限于自采模式下的商家、联营模式下的商家、第三方平台入驻模式下的境内外商家等。

1.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寺库有权视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但寺库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4 商家应严格遵守与寺库签订的《采购协议》、《平台服务协议》、《合作协议》等,协议与本规则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1.5 寺库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而随时更新本规则并在商家管理系统或寺库大学等渠道予以公告。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在收到或应该知晓该变更后10天内停止与寺库的合作业务并及时书面通知寺库。

1.6 寺库有权对商家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约定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寺库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 商家入驻

2.1 商家在入驻前需确认与寺库平台的合作方式,提供相关企业资质并签订《采购协议》或《平台服务协议》等合作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中的规定。如所售商品中含有定制类等特殊品类的商品,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2. 入驻资质要求:

2.2.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法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2.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商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板(须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

2.2.3 商品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海外品牌需同时提供国内及海外的商标注册证)。

存在授权或代理情形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法授权书:品牌方——代理(供货方、商家)。 根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应向寺库提供的,或寺库适当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检验检疫合格证书、报关单。

2.2.4 如涉及特许经营行业,需提供特许经营证明;

说明:上述文件应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货商的公章,并且寺库有权核验原件。

第三章 信息发布

3.1 商家在平台发布的任何消息均应遵守国家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寺库正常运营秩序的相关信息。商家账户,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未经寺库允许不得将帐号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2 商品及营销信息发布规则,商品命名规则详见《商家信息录入标准》,具体商家后台操作详见《商家后台_大陆商家版操作手册》。如所售商品中含有定制类商品,则具体的后台操作还需要查阅《寺库平台定制商家操作手册》。

3.2.1 禁售商品即严禁在平台上销售的商品:详见《寺库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寺库有权随时更新目录,且商家应自行进行比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自查。

3.2.2寺库平台禁止发布广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景:

a. 发布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心情故事、店铺介绍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b. 发布非寺库购物链接、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

c. 以批发、代理、广告、海报、招商等形式发布的商品信息。

d. 商品详情页中有指向实体店铺名:如骆驼**路店专卖。

e. 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或商品包装中出现其他网站的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亚马逊、天猫商城、淘宝网、一号店、京东商城等。

3.2.3 商家应“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即商家在寺库平台上的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等,应当对其所发布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全部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禁止发布错误描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景:

a. 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或商品实物情况与商品详情页描述不一致,如色差、规格型号、材质等;

b. 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c. 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d. 使用虚假的好评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e. 商品与所发布的分类或属性不符的;

f. 商家后台操作系统中缺少商家客服联系方式或商家联系方式不正确的;

g. 其他错误描述信息的情形。

3.2.4 商品详情页禁止使用国家广告法规定的广告违规词语,及寺库大学、《寺库平台广告违规词明细》、商家考试中所列明的全部违禁词和违禁情形,如与其他商家商品做对比(包括特定公司及与其他一般企业商品做整体性对比);使用最高级,国家级等代表最高和顶级含义的词汇;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对外宣传等。寺库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所管辖工商的要求和培训对违禁词和违禁情形范围进行更新。

3.2.5 商家违反上述内容的,寺库有权优先安抚消费者,消除恶劣影响,避免扩大影响,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所赔偿金额有权向商家追偿和对商家进行处罚。该处罚优先从保证金和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寺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商家理解并同意,在客诉中发生上述事件,寺库可先行判断并向消费者和解,并对商家进行处罚,以保证全部商家共同利益。

第四章 商品销售管理规则

4.1 严禁出售未经中国海关报关的进口商品及相关进口材料不符合海关要求的低报,虚报的进口商品。

4.2 严禁出售劣质商品,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或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商品。

4.3 严禁出售假冒商品:

4.3.1 禁止出售假冒商品(包含但不限于:冒用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寺库平台鉴定中心将对非直发商家商品进行真伪鉴定,要求所有商家的商品抽检正品率为100%。商品真伪以寺库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为准。

4.3.2 禁止销售工商质检总局抽检或曝光的不合格商品。

4.3.3 涉嫌或者认定出售假冒商品、盗版商品行为。

4.4 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商品质量除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处,还须符合寺库鉴定中心的鉴定标准,否则即被认定为商品质量不合格。具体标准详见《寺库仓储质检标准》《寺库平台商品抽检管理规范总则》。

4.5商家违反上述内容的,寺库有权优先安抚消费者,消除恶劣影响,避免扩大影响,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商家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责任。给寺库造成损失的,寺库有权追偿。所赔偿金额有权向商家追偿和对商家进行处罚。该处罚优先从保证金和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寺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商家理解并同意,在客诉中发生上述事件,寺库可先行判断并向消费者和解,并对商家进行处罚,以保证全部商家共同利益。

第五章 订单发货管理

5.1包装要求

联营订单

5.1.1 为提升客户体验,防止商品在仓库存储和后期发运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和被污染等问题,所有商品送达寺库仓库时,须配有销售包装,所有裸装商品寺库有权拒收。

5.1.2 所有商品到达仓库时,商品包装需完好无损。如有挤压,磕碰,脏污,损坏等,寺库有权拒收,商家需更换完好的商品及包装后才可入库。

5.1.3 所有订单必须根据商品的特征采取相应的运输包装。对于受温度影响的商品,须恒温运输,如口红,巧克力等商品。

直发及平台发货订单

5.1.4 对要求使用寺库包装箱的商家,则必须使用寺库提供的带有寺库logo的包装箱,发货清单及含有寺库字样的快递面单发货。

5.1.5 禁止使用寺库包装箱给其他平台发货。

5.1.6 严禁运输包装中有其他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或与订单商品无关的信息;商品外包装不得贴有其它公司logo。

5.1.7 包装填充物应平整,规范,不得使用影响商品美观和客户体验的填充物,如报纸,杂志等。

注:商家因未按包装要求发货造成的货损,由商家自行承担。

5.2 发货要求

联营订单

5.2.1  商家需根据在后台设置的承诺时效进行发货(定制类和预售类商品除外)。为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如商家在用户下单后48小时内未发货同时未申请缺货,平台运营侧有权可以重新派单。

5.2.2 所有平台商家须按照仓储物流部的要求发货,并操作商家后台,具体参照《联营订单(预)发货规范准则2019》 及《大陆非直发商家后台操作手册》。

5.2.3 商家在发货时,商品必须与订单信息保持一致,如款式,型号,颜色等商品信息。

5.2.4 禁止虚假发货行为。系统点击确认发货后48小时内,如未能查询到快递公司揽件记录(在快递公司官网能查到揽收信息)或商家填写虚假快递单号等,则被认定为虚假发货。自己送货到寺库仓库的商家,点击确认发货后,未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寺库仓库即被认定为虚假发货,具体参照《寺库平台商家违规行为管理规范》。

5.2.5 所有订单发货前,客户可申请取消(预定、定制类商品订单除外)。商家须完成商家后台订单发货环节的操作并准确填写快递单号,再与快递交割订单商品。如不按照此流程发货,即商品先行与快递交割,之后再操作系统发货,在期间客户取消订单产生的往返物流费用及商品损坏,丢失等损失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5.2.6 联营订单合包裹发货商家系统上传的物流信息(包括物流公司名称和快递单号)必须与实际包裹物流信息一致。同时发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包裹时,每个快递单号的包裹内包含的商品必须与系统对应的快递单号内的商品一致。(例如A快递单号下对应6个订单,B快递单号下对应4个订单,实际包裹内商品与系统一致)。

5.2.7 订单(包含商品附件,赠品等)不允许漏发、错发。订单商品所匹配的附件和赠品须放入同一个包装袋内发出。

5.2.8 寺库意大利仓库为保税仓只能接受订单形式的到货,因此海外非直发商家发货到意大利仓库的,商品到达仓库时必须含有发票。订单的发票信息要求正确无误,以便仓库收到商品后进行发货和报关操作。

5.2.9 为避免争议,商家发货前需进行清晰的录像固定发货证据,因商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造成无法判定事实的,由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5.2.10商家违反上述内容的,寺库有权优先安抚消费者,消除恶劣影响,避免扩大影响,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商家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责任。给寺库造成损失的,寺库有权追偿。所赔偿金额有权向商家追偿和对商家进行处罚。该处罚优先从保证金和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寺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商家理解并同意,在客诉中发生上述事件,寺库可先行判断并向消费者和解,并对商家进行处罚,以保证全部商家共同利益。

自采和预发货商品

5.2.11 自采商品发货时,要求物流单号,装箱单,商品编码,到货商品数量与采购单信息一致。

5.2.12 预发货商品发货时,商家后台生成预发货批次号,要求装箱单,商品编码,到货商品与预发货批次号内的商品一致。

5.2.13 商品送货时间要根据仓库收货排期进行安排,商家提前两天告知寺库仓库具体到货时间并做好入库前系统操作。

5.2.14 商品批量装车时,货车内商品应按照品类集中放置,商品包装箱外应粘贴有商品编码等信息。

5.2.15 为避免争议,商家发货前需进行清晰的录像固定发货证据,因商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造成无法判定事实的,由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5.2.16 商家违反上述内容的,寺库有权优先安抚消费者,消除恶劣影响,避免扩大影响,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商家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责任。给寺库造成损失的,寺库有权追偿。所赔偿金额有权向商家追偿和对商家进行处罚。该处罚优先从保证金和未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寺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商家追偿。商家理解并同意,在客诉中发生上述事件,寺库可先行判断并向消费者和解,并对商家进行处罚,以保证全部商家共同利益。

直发订单

5.2.17 参考《大陆直发商家后台订单操作手册》,发货要求参考联营订单发货要求, 5.2.1,5.2.3,5.2.4,5.2.5,5.2.7

5.3 退货环节:

5.3.1 联营订单商品到达寺库仓库后,对于被鉴定为不通过的商品,商家需在收到鉴定不通过信息后24小时内将商品补发给寺库仓库,同时寺库仓库将鉴定不通过的商品退还给商家。

5.3.2 所有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退换货一律由商家承担运费和损失。

5.3.3商家退货地址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寺库运营,由运营通知寺库仓库,因未及时更改退货地址造成的运费和损失由商家承担。

5.4 缺货管理:

5.4.1商家应及时查看库存并更改系统信息,下架缺货商品,以免产生订单缺货问题。

如已产生缺货订单,首先应在系统中提报缺货,关于订单问题,在寺库客服联系后,商家需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所有缺货订单寺库有权赔偿消费者该商品在本平台或其他平台销售均价与商品订单之间的差价金额,或者按照平台制定的订单处理方案赔偿客户,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六章 终止合作

6.1合同已到期,商家未完成下一年度续签或合同未到期,商家提前结束合作关系,视为商家主动终止合作。商家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约定进行退还,商家应联系寺库进行相关终止合作流程并签署《寺库平台终止合作协议》。

6.2 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寺库有权进行清退:

6.2.1 存在恶意竞争、影响客户权益、影响寺库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6.2.2 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寺库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客户造成误导、侵犯寺库知识产权等给寺库造成不良影响的的行为。

6.2.3 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寺库的言论,给寺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6.2.4 商家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客户混淆、误认的。

6.2.5 违反本规则,严重违规或累计多次违规,如出售假冒商品等。

6.2.6 其他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寺库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

以上情形,寺库除有权清退商家、追缴经济损失、终止与其合作外,另可向商家追究其法律责任。寺库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店铺关闭手续,并按约定情形扣除商家责任应承担的款项后,办理剩余保证金的退还。

第七章 附则

7.1本规则于2022年2月18日公布,于2022年2月25日起正式开始生效试运行。寺库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商家在寺库的任何行为,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如有违反,寺库平台有权对商家实施管理措施并扣除商家的信用积分。

欢迎大家对寺库平台规范提出建议,并发送至邮箱gongyingshang@sec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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