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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站购物说明(仅适用于香港、欧洲、日本)

一,价格说明:

顾客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支付方式。

直邮快递送货上门=寺库价(已包含关税,国际运费无需买家自理

香港自提价格=寺库价(可当场在寺库香港会所任选订单金额5%内商品一件)

注:为更好给寺库顾客服务,寺库实行包邮包关税的政策。当顾客完成支付后,无需去海关部门缴纳关税,也无需再向快递公司缴纳运费,寺库公司及相关服务商将为顾客提供代缴服务。

二,海关规则

顾客在海外站上购买商品,需缴纳国际快递环节产生的行邮税,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由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具体是指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凡准许应税进境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征收进口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税号 物品类别 范围 税率
04000000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衣着:包括外衣、外裤、内衣裤、衬衫/T恤衫、其他衣着等;   配饰:包括帽子、丝巾、头巾、围巾、领带、腰带、手套、袜子、手帕等;   家纺用品:包括毛毯、被子、枕头、床罩、睡袋、幔帐等; 其他:包括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地毯等。 20%
05000000 皮革服装及配饰 包括各式皮革服装及皮质配饰(如皮帽,皮带,皮手套等)。 10%
06000000 箱包及鞋靴 箱:包括各种材质的箱子;   挎包、背包、提包:包括各种材质的挎包、背包、提包;   钱包、钥匙包:包括各种材质的钱包、钥匙包、卡片包;   其他:包括化妆包、包装袋(盒、箱)等。   鞋靴:包括皮鞋、皮靴、运动鞋、其他鞋靴等。 10%
070000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高档手表:审定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 30%
表:包括高档手表外其他各种表;   钟:包括座钟、挂钟、台钟、落地钟等; 配件附件:包括各种表、钟的配件、附件。 20%
08000000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 包括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艺术品、收藏品。 10%
09000000 化妆品 芳香类化妆品:包括各种香水、香体棒、止汗露、走珠香露等;   清洁/护理类化妆品:洗面奶(乳、皂)、洁面霜(露、蜜、粉、者哩)、卸妆水(乳、膏、液、油)、鼻贴膜、去黑头膏(液)、剃须膏(泡沫)、洗甲液,面霜、眼霜、日霜、晚霜、冷霜、防晒霜、祛斑霜、护肤膏(霜、露、乳液、喷雾)、磨砂膏、按摩膏、精油、化妆水(含爽肤水、柔肤水、紧肤水、护肤水、收缩水)、须后水、隔离霜、面膜、面膜膏(粉)、眼膜、颈膜、护手霜、护甲水(霜、油)、指甲硬化剂、润唇膏、去角质膏(粉)、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花露水、痱子粉、爽身粉等;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包括粉底、粉饼、胭脂、眼影、眼线笔(液)、眉笔、睫毛膏(液)、唇膏、唇彩、唇线笔、指甲油、发胶、发泥、定型水(啫哩、摩丝)等; 特殊功能类化妆品:丰(美、健)乳霜、纤体霜(膏)、健美霜、紧致霜、除臭露(剂)等。 50%

1、具体税率需以中国海关不时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363071.htm

2、应任何国家或地区之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关之要求,我们将如实报上货品价值(即扣除关税后的商品成本)、内载货品的详情等情况以作清关完成邮递之用。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够按客户要求,在报关文件上调整货品价值。

3、当货品到达海关后,如需要,海关相关人员会与顾客联系,请配合海关提供相关身份证信息,并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送给海关,以便及时快速清关。如因不配合海关清关导致的商品退货,罚没等,寺库将从顾客已支付的货品金额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跨境购物限值金额限制,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由于奢侈品单价较高,超出海关限额,因此每个包裹限发一件商品。

三、物流政策:

1、海外直邮,每件包裹运费成本(150-450)元人民币。具体商品届时根据国际邮送重量标准定义。

2、寺库选择DHL,EMS,顺丰等国际顶级物流公司合作,因境外商品受报关,海外商家假期等因素的影响,快递送达时间一般为: 香港、欧洲、日本3-15工作日;

3、商品一旦发出,寺库将不接受顾客拒签。因物流公司导致的包装破损或商品损坏除外,拒签将扣除全部货款。

四.到香港店自提政策:

1.我们最长为顾客提供付款后30天的可选到店自提日期。

2.顾客在线预约到店自提日期后,我们会将已付款的商品做下架处理以备顾客如期前来检视和提取商品,如顾客不能如期到店自提,可联系我们重新预约到店日期。

3.如顾客不能如期到店自提也没有及时联系我们重新预约到店日期,我们有权根据需要选择将商品重新上架并取消顾客的订单,货款不予退还。

4.如顾客晚于预约日期到店,重新上架销售的该商品尚未售出,顾客可以选择验货并完成交易。

五.付款与发票

订单24小时内付款有效,根据海外当地法律规定开据相应海外寺库公司专用购物小票(商品发货清单)。

六,退货政策

1。退货条件

订单签收7天内,商品完全符合以下条件,寺库为顾客办理退货服务:

A.自商品售出之日(线上以商品实际签收日期为准)起7日内提出退货请求;

B.商品未经使用,原质原貌;没有人为破坏或损伤;

C.商品包装完好无损,品牌原包装及防损吊牌未损坏、变形、拆除;

D.商品所有附属配件资料(如产品标识、包装、吊牌、三包卡、说明书、发票、赠品、配件、鉴定证书等)齐全;

E.所有商品不接受因色差原因而产生的退货。

F.不属于特殊商品。特殊商品包括:二手腕表,黄金,珠宝,化妆品,如非质量问题,则无法为顾客办理退货;

G.对于套装商品或者组合销售商品,无法为顾客办理部分商品退货。

H.日本站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如对商品有不满意的地方请联系客服人员协商一致后退货到寺库指定退货地址。

2. 退货服务细则

A.退货金额为等额货品金额。如:顾客支付费用为人民币,直接退还等额人民币

B.线上订单顾客签收起7天内,凭海外寺库购物小票在中国大陆任意寺库会所或邮寄到亦庄退货中心退货。

C.顾客请在客服受理您的退货请求后,再邮寄商品办理退货,未确认的商品邮寄后将无法办理退货。

D.退货不接收到付、平邮件。

E.由于海外货品的特殊性,退货时,请顾客务必告之真实姓名跟身份证号码,并且与收款银行账户户主姓名一致。

亦庄退货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59号越海物流院内(科创十一街与经海五路交叉口处);
邮编:100094;收件人:退货组; 电话:010-5625 5750

*注 本退货服务仅针对香港、欧洲、日本线上订单有效,不退还任何货品附加产生的关税,关税金额参阅上述归类表。

3、退款说明:

收到货品后开始启动鉴定流程,经审核满足退货政策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为顾客办理退款手续。

4、退货返款路径:

原支付方式 退款账户 到账时间
借记卡 借记卡(原路退回) 3-5个工作日
信用卡 信用卡(原路退回) 7-15个工作日
银行汇款 3-5个工作日

*退款按原支付方式退回的,请顾客根据到账日自主查询是否到账

*不退还任何货品售出后附加产生的关税,关税金额参阅上述归类表。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