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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制度说明

一、如何获得发票?

1. 电话订购时,确认好所需要的产品后,请将您的发票抬头及内容提供给客服人员。

2. 如您在网站订购,请在提交订单时在“您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处选择“是”,并填写发票抬头及所开具的内容。

3. 本公司依法开具的发票均是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正规发票,此发票可用作单位报销使用。

4. 发票会在您收到货物7天后,状态变为已完成确保无退换货的情况下即可为客户开具发票。

二、“寺库”是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开发票注意事项

1. 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金额不含运费、返现库币、优惠券金额;

2. 发票不可合开,只能一张订单开一张发票;

3) 当年发票需当年开,不能跨年开具;

4. 非现金虚拟账户支付的金额和优惠券支付的金额不开发票。(非现金虚拟账户如:寺库一些促销活动中赠送客户或客户购买的现金卡,优惠券的金额。)

例如:订单总金额为500元,使用优惠券支付100元,选择开具发票后,发票金额为400元,不包含100元优惠券支付的金额。

注:海外订单不支持开具发票。

四、发票抬头

发票抬头不能为空,可写个人、公司、姓名

五、发票内容

根据您订购的商品,我们会提供相应的发票内容,超出范围外的发票内容无法开具。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于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取得的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8706号